请问 DBLINK 创建后 对DBLINK的访问是租户级的还是database级的 在MYSQL 模式下。应该如何设置对DBLINK的访问权限呢?(不是指DBLINK所连接远程数据库的用户权限)
DBLINK的访问是租户级的。调用时候可以指定其他数据库。默认仅当前创建该dblink的用户使用。
默认可以改吗 如何改变呢
关于创建的 DBLink 是否可以被其他用户使用的问题,文档并没有直接说明,可以试一下面的方法:
例如,假设用户 user1
创建了一个名为 ob_dblink
的 DBLink,并希望用户 user2
也能使用该 DBLink,可以执行以下 SQL 语句:
GRANT SELECT ON *.* TO 'user2'@'%';
不过建议默认使用,开放权限会增高数据泄漏风险和误操作概率
我的意思是一般DBLINK 由运维创建,能不能变更使用用户(或确定使用用户)
你好,咨询了相关内核同学,dblink直接使用即可,A用户创建的dblink可以直接被B用户访问